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出租汽车运输安全管理条例,以及出租车运输管理条例新规对应的知识点,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。
1、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关区、七里河区、安宁区、西固区、兰州新区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和管理活动。
2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,保障出租汽车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,维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正常秩序,根据《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》和有关法律、法规之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3、第十一条 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为其从事客运、货运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、汽车租赁经营的车辆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并随车携带。
1、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,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秩序,保障乘客、出租汽车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
2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,提高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,维护运输市场秩序,保障乘客、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
3、第一条 为了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管理,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,根据《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4、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的管理,维护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客运事业的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5、直辖市、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***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(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)在本级人民***领导下,负责具体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。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,维护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,保障营运安全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,维护客运市场秩序,保障乘客、客运出租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,维护客运市场秩序,保护合法经营,保障乘客和经营出租汽车客运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三条 青岛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有关管理工作,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市运输管理机关负责。第四条 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是指,按本办法缴纳规定费用后,获得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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